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國二女生與補習班陳姓男師熱戀,常常進行「個別輔導」,不過他在等待判決時,竟然換假名到外縣市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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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30歲的陳男任教數理科目,與女學生在長時間的教學下產生感情,進而提出交往的要求,2人在補習班約會,之後趁著教室沒有人,撫摸女方下體、口交,甚至在課桌上發生關係,為了延長見面時間,要求女方說服爸媽,成績差所以連假日都要去輔導課業,最後上課時間實在太長,逼問之下才說出交往、發生關係的事情。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被台南地院判處5年8個月刑期,不過在等待判決的期間,他換個名字到外縣市繼續教書,警方私下痛批,教育局沒有做好管制名單,擔心又有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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