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58歲的莊姓男子於今年2月間,到友人住處飲酒,席間上廁所時,見對方22歲女兒正從事寵物美容,竟趁機從後方熊抱,並強行襲胸、摸下體。被害人趕緊用肘擊反抗,才讓色狼暫時罷手,但莊男食髓知味,竟於15分鐘後再對她襲臀,還噁稱「妳屁股好翹」,甚至又3度猥褻,讓被害人忍無可忍,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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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莊男是一名娃娃車司機,和被害人父親是朋友關係;他於今年2月27日下午5時許,前往友人的住處兼檳榔攤門口一起飲酒,中途入內上廁所時,見被害人正在幫寵物洗澡,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竟突然從後方抱住女子,並隔著衣物撫摸其胸部和下體。
被害女子遭襲後,趕緊以手肘推頂抗拒,才讓莊男暫時停手;不料他卻食髓知味,竟於15分鐘後,再度假借上廁所離席,並對被害人襲臀,還噁心地說「妳的屁股好翹」,遭對方用蓮蓬頭噴水驅趕後,卻還不願收手,竟又在第3次如廁完畢後,對女方臀部伸出狼爪,讓她不堪其擾,決定告訴家人並報警處理。
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莊男在庭訊時坦承,自己一時酒後亂性,也因此丟了工作,現在只能靠積蓄和子女接濟過活;法官審酌,被告知教育程度僅有小學畢業,但為了滿足自我之性慾,卻以其他性主體為洩慾之工具,對女方心理造成嚴重影響,因此日前依強制猥褻等罪嫌,判處莊男有期徒刑10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