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套頭女屍案」之64歲兇嫌梁姓男子,經檢方向法院聲押,合議庭法官以被告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並有事證足認有湮滅證據之事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訴追,裁 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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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26日下午3時36分發現一具「套頭女屍」案,經檢警採證屍體旁遺落物品等跡證,循線調閱各項相關資料,掌握死者魏女的64歲友人梁姓男子涉嫌重大,台南市警三分局偵查隊將涉案人梁姓男子查獲,漏夜偵訊及採證,梁嫌坦承犯案,全案偵訊後殺人罪嫌送辦。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27日以殺人罪嫌向台南地院聲押,經法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合議庭法官於27日下午約5時許裁定羈押。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指出,法官訊問後,本件被告坦承殺害被害人,且有扣案證物為證,足認被告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並有事證足認有湮滅證據之事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訴追,應予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