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9歲的陳正豐今年9月30日與妻子推著嬰兒車散步,看到初姓男子開車衝向人行道趕緊推開妻兒,自己卻因此遭撞死。而初姓駕駛事後坐上警車時還露出微笑,新北地檢署昨日(28日)依過失致死罪嫌,對初男及與之發生擦撞的黃姓女駕駛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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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的黃姓女駕駛9月30日晚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林口中山路與文化二路口時,停在路中央準備左轉,卻導致直行的21歲初姓駕駛閃避不及,擦撞後衝向一旁的人行道再撞上轉角的超商,導致當時正在散步的陳正豐被撞飛到1公尺外的花圃傷重不治。附近目擊民眾表示,「他(初姓駕駛)太快了,我們只聽到很大一聲,但不敢過去看。」
當時還在服兵役的初男被帶上警車時,還一臉毫不在乎、面露微笑。而陳正豐的妻子回想起當時的情況紅著眼眶說,車子衝過來的時候只有1、2秒的時間,丈夫曾試著要推開她與孩子,「我把孩子推走,轉頭就看到他已經被撞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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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原本只是在晚餐後悠閒地散步,卻從此天人永隔。新北地檢署認為,黃女沒有禮讓直行車,初男也坦承當時車速不慢是要搶快過紅綠燈,但考慮到2人事發之後都向警方坦承肇事,符合自首要件,將建請法院酌情減刑,並在28日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