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霧峰區一名李姓男子近日到台灣銀行霧峰分行的ATM領錢,帳戶內有1萬6000元,要領1萬元不小心按成「10萬元」,結果大把白花花鈔票吐出來,餘額顯示變「-8萬3102元」,嚇到拿錢到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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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李男當初開戶是辦「綜合存款帳戶」,也就是說,定存跟活存都在同一本簿子,如果活存沒錢要領款,可直接從定存金額扣掉,不用到銀行解約才可領錢,省下不少時間和手續;「質借」金額可達定存的9成,若不想使用這個功能,也可通知銀行關閉。
從定存扣款不會解約或影響客戶權益,只要把錢存回去,並補上利息;台銀以客戶「操作不慎」,免除李男10多元的利息。其他銀行的經理林敏章說,此舉等於預借定存,跟銀行還款時,會扣借錢的利息。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可能忘記開戶時是否選擇同意「透支」;銀行業者辦理業務時,應口頭徵詢,也應在契約中使用不同色字體註明,以免損害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