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先生在網路上看到一間位於一中商圈的2層樓店面要價638萬,與房仲討價還價砍到460萬還以為賺到了,辦理房貸時才被銀行告知1樓是停車位不能用於營業,氣得提告房仲詐欺直說,「我92萬都付了,現在連進去都不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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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手搖杯飲料店的林先生打算用打拚多年積攢的錢購屋,上網查詢看中一間位於一中商圈的2層樓店面,還跟房仲從638萬殺價到460萬,接著支付92萬元的訂金,沒想到錢付了才是「麻煩」的開始。
「叫我們先簽約再補資料,就變成跟他簽完約錢都付了,補上來的資料要交給銀行卻都不一樣了。」林先生氣憤地說,他直到辦房貸才銀行告知1樓登記的是停車位使用而非營業空間,與網路刊登的資料不符,結果現在房子無法過戶,屋主還要告他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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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之間簽約的時候就像趕鴨子上架,他叫我們相信代書,事後電話不接、門又被鎖住,我們付了92萬現在連進去都不能進去。」林先生首次購屋就遇上糾紛,氣得提告房仲詐欺。對此,房仲業者表示,「我有跟他們講看有什麼訴求,叫他們直接用律師函往來就好。」後續就交由法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