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市西區某加油站的33歲許姓女會計,近11年來透過作假帳A錢,得手1187萬元公款,但卻全數花在買名牌、搭遊艇和養已婚男友;惡行曝光後,加油站給機會盼許女改過自新,未料她仍繼續A錢,讓老闆氣得告上法院。最後,許女6日被嘉義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判決2年4個月,且必須歸還所有侵占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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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負責人說,許女工作能力強,不但反應機靈又擅長文書處理,所以才將會計工作交予她;儘管這幾年間,帳目不時會出現虧損情形,但自己秉持著「用人不疑」的用人哲學,加上監察人核對帳冊也沒發現問題,才會讓許女有機會蠶食侵吞千萬公款。
期間,許女利用電腦修改紀錄,將許多支票、付現的加油費登錄為刷卡付款,並降低現金收入數字,從中牟利,將部分現金、支票存放在侯姓男友的銀行帳戶中;直到加油站發覺帳目有異,進行內部調查,許女惡行才終於曝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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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許女到辦公室跪地痛哭,向加油站認錯,且許女父親拿出145萬元還款求情,負責人一時心軟,決定讓許女繼續工作,並約定從每月2萬多塊的薪資中扣款,未料許女才藉此還款30萬元,竟不知悔改,仍舊故技重施繼續A錢,終於讓負責人忍無可忍,在103年10月提告。
許女在庭上坦承,A來的公款用於購買名牌服飾、包包和出國旅遊搭遊艇,其中還有一部分供已婚的侯姓男友花用。嘉義地方法院考量2人沒有前科,但未與加油站達成和解,所以6日依業務侵占判許女2年4個月,侯男則以幫助犯判刑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