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參加友人的慶生會,見其中一名傳播妹不勝酒力,假借要送她回去,卻趁機帶往摩鐵。傳播妹一度驚醒奮力抵抗,還將李男打到滿臉是血,但仍不敵對方遭性侵得逞。事後女方報警提告,男方也認罪並和對方達成和解並賠償80萬元,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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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9日傍晚,李男到新北市蘆洲區一間KTV幫友人慶生,並找來一名傳播妹到場陪同,之後又續攤喝酒,直到隔天凌晨才結束。傳播妹因不勝酒力而醉倒,李男假借要送對方回傳播公司,叫了一輛小黃卻要司機開到附近的摩鐵。
進入房間之後,李男見有機可趁,企圖對傳播妹性侵。過程中女方驚醒,並且極力反抗,一度把李男打到滿臉鮮血。只是最後仍不敵李男蠻力,慘遭性侵得逞。事後傳播妹連忙逃到櫃檯求助,並且報警還驗傷提告。
警方傳喚李男到案,他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酒醉不知發生什麼事情;但摩鐵員工證稱,當時女方哭著跑到櫃檯求救,女方男友和公司員工也都有接到哭訴電話;且傳播妹的下體也驗出李男的DNA,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李男和傳播妹達成80萬元和解,法院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另須服14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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