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社會加班已是家常便飯,但有廣告公司女員工因為1個月加了快100小時而自殺引起各界重視,日本政府日前便召開工作方式改革實現會議,提出了對每月加班時間設定60小時上限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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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經中文網》報導,這項計畫預計將1年內的最高加班時間壓縮至720小時,企業可以根據業務的繁忙、空閒時期來調整加班時間,而日本政府打算讓方案獲得參加相關會議的日本最大經濟團體經團連、日本勞動組合總聯合會的勞資雙方的同意,計劃在2017年內向國會提出勞動標準法修正案,最快於2019年度開始施行。
目前的日本《勞動標準法》規定,每天的勞動時間為8小時,每週為40小時,如果依據該法第36條簽署勞資協定(三六協定)的話,將允許企業讓員工加班,在這種情況下,規定每月加班時間為45小時,每年為360小時,如果勞資雙方簽訂附帶特別條款的三六協定,便可無限度加班。
為了改變勞動者的過勞現狀,日本政府將在《勞動標準法》中明確規定加班的時間上限,如果員工的加班時間超過這一上限,企業就會遭到懲罰。此外,日本政府方案還規定了三六協定的特例,即年加班時間為720小時,月平均為60小時。加班時間上限規定原則上適用於日本所有行業,對象為管理崗位之外的普通勞動者。
為因應企業性質不同,日本政府今後還將討論應對業務繁忙期的措施,允許企業在業務集中的時期讓員工每月加班60小時以上,如果只加班一個月,最多可以允許加班100小時,但與前後一個月平均起來,每月不能超過80小時,勞動者加班超過100小時會增加腦部及心臟疾病帶來的過勞死風險,日本政府將努力避免加班時間超過這一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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