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禍從口出!新北市一名20歲的張姓男子,2016年4月凌晨與友人一同到板橋的超商買冰棒吃,陳男結完帳後當場拆開包裝享用,但卻發現冰棒太軟「不夠硬」,為此與羅姓店員發生口角,張男怒嗆羅「一臉機歪樣」,就是因這句「機歪」讓張遭判公然侮辱罪成立,代價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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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當天凌晨到超商購買冰棒,但結完帳享用時卻嫌冰棒不夠硬,因此向羅姓店員反映。羅則回稱「冰箱的冰度就是這樣」,引起張男不滿,認為店員服務態度差,當場怒爆粗口飆三字經,甚至怒嗆「店員態度很機歪,一臉機歪樣」,雙方為此鬧上法院。
張男向檢方辯稱,當下那句「機歪」是對朋友說,並非對著羅男所講,但檢方認為超商為公眾場合,加上當時僅有羅男1人當班,因此仍依公然侮辱罪嫌將張男起訴。新北地院法官也認為,張男僅因小小的購物糾紛就出言辱罵,顯然不尊重他人,迄今也未與羅男達成和解,因此判罰金3千,可易服勞役,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