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以公益形象深植人心的律師邵勇維,過去曾在高雄和屏東地檢署任職檢察官近10年,2013年轉任佛教機構擔任律師,熱心助人的行為讓人大讚。但現在遭一名卓姓女子指控,要求以做愛來抵律師費,前後一共嘿咻了8次。對此邵勇維回應,「要說傷害,我是自作自受,我太太的傷害才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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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的卓姓女子指控,2015年她與一名范姓男子,被指控媒介一名16歲少女賣淫上千次,被依妨害風化罪判處4年徒刑;她因為這個案件找上邵勇維進行法律諮詢,但因為身上的現金不過,邵男竟稱說「曾任檢察官沒叫過小姐」,提出「以做愛抵償8萬元律師費」,甚至兩人還交往,3個月內發生8次性關係。
邵男和卓女偷偷交往半年後關係鬧翻,她主動向日籍妻子表示有外遇,讓卓女因此多背上一條通姦罪的官司。對此她十分不滿地說,「他利用律師法律上的優勢,對我進行脅迫,我真的很不能接受!」
只是諷刺的是,邵勇維在2014年11月時,曾主動到一間測謊公司測試自己的婚姻忠誠度,題目是「婚後十年間,有無任何外遇行為?」當時邵的得分是最高的12分,之後還一度在臉書炫耀自己是「忠貞不二」。
對於卓女的指控,他說當時候對方性交易8次,先後付了2.8萬元,還說是對方一再恐嚇;只是紙包不住火,他說這件事也困擾自己2年,感謝妻子並沒放棄他,現在只想盡力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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