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 /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就讀演藝系的徐姓男大生帥氣挺拔,經常參加戲劇演出,夢想未來進入演藝圈。不料,徐男去年6月開車替友人搬家,因停車問題和附近住戶發生口角,遭對方持鐵管敲頭,當場血流如注,傷口雖已痊癒,卻無法長出毛髮,導致頭頂禿了一塊。徐男認為外表破相,向對方求償30萬,法院日前判賠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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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徐男於去年6月21日下午5時許開車替友人搬家,將車輛停放於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一處巷口,引起一名張姓住戶不滿,要求其即刻移車未果,雙方隨即爆發衝突;不料,張男竟返回住處拿出鐵條,朝男大生的頭部敲擊,事後還辯稱因對方人多才拿鐵條自衛,不小心誤傷徐男,但其說詞未被法官採信。
徐男控訴,頭部的傷口事後雖然已痊癒,但縫合處已無法再生毛髮,因此變成「禿頭」,而自己在大學就讀演藝科系,儀容外觀打扮不僅影響其氣質及角色之選任,對未來的演藝之路也至關重要;再加上,他事後心理受創,睡覺仍夢見被打之情境,以致夜不能寐,嚴重甚至夢遊或說夢話,因此向張男求償30萬元。
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被告與徐男發生口角爭執,即出手持鐵管毆打,使原告受有頭部開放性傷口、右側手部挫傷等傷害,則男大生主張因此受有精神上之痛苦,自堪採認,因此判處張男須賠償9萬元,仍可上訴;至於刑事部分,基隆地院去年依傷害罪判張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