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蘇姓男子與女友同居,但不滿對方提出分手,竟傳Line恐嚇「要玩火一起玩」等字,之後還趁對方熟睡之際,偷拍裸胸照片等,還傳給對方,讓她心生恐懼。橋頭地方法院依恐嚇、妨害秘密罪,判處蘇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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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蘇男與女友為同居關係,因感情生變,女方擬提出分手,他心生不滿,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透過Line傳送內容「要玩火一起玩」、「要讓妳嚐嚐被火燙到是什麼感受」的文字訊息,讓女子心生恐懼。
相隔不到一個月時間,蘇男趁女友熟睡之際,未經同意,擅自偷拍全裸躺臥床上照片及影片,還傳給對方,前女友趕緊報警處理。
判決書提到,蘇男因不滿分手,竟以恐嚇手段導致對方身心恐懼,又未經同意,無故竊錄身體隱私部位之照片、影片,不僅嚴重侵害女子的個人隱私及生命身體安全,並造成心理陰影,因此量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