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前總統馬英九14日遭台北地檢署以《通保法》的洩密罪、《個資法》等起訴,不過,根據《聯合報》報導,律師李永裕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所系統查詢,根本查不到這個判決,因此認為用此判決認定馬英九有保密義務,會有問題。對此,曾因此事被傳喚的總統府前秘書長羅智強則表示,「若此事為真,則檢察官連最基本的判決引用都烏龍,這起訴書還有什麼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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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律師李永裕表示,不管是起訴書還是北檢的新聞稿,都引用了最高法院101台上第2970號判決,檢方用這個判決說明馬英九有保密義務,但實際上透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所系統,根本沒有這個判決,「就連相連的字號也查過,都沒有這個判決」。
對此,羅智強在臉書指出,「引了一個不存在的幽靈判決,請問,這起訴書還站得住腳嗎?」,並表示,看完地檢署的起訴書,只能用「射箭畫靶、荒唐離譜」八字來形容。
羅智強說,馬英九聽取報告、向幕僚諮商,是因為王金平院長理念不合、意圖撤銷王金平院長黨籍,企圖使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是馬英九説的?還是那個證人説的?因此認為法律論罪,講的是證據,不能像名嘴一様憑空臆測,你説馬英九聽取報告、招幕僚諮商,乃有此企圖,你就要「證明」。
回顧當時的過程,羅智強表示,事實上,在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之前,馬只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和我,二人諮商,我和江院長也沒有將此事再對外傳播,就是靜待9月6日的特偵組記者會,這叫做「為後續政局安排」、企圖使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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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接著說,9月6日之後,馬英九開記者會批評關説司法,但那時特偵組已公布譯文,所有媒體均有引用,毫無秘密之可言。馬英九在政治上的一切行為,也與洩密、通保、個資洩露完全無關,因此認為「檢方豈能已不是秘密後的公開資訊,回頭指控馬英九意圖撤銷王金平院長黨籍而洩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