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陳姓前市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 南檢裁定20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第1屆陳姓前市議員,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訊後諭令20萬元交保。(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第1屆陳姓前市議員,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指揮警調前往11處所同步搜索,並傳喚陳姓前議員及其助理等12名被告到案說明,查出陳姓前議員涉嫌以假人頭,及低薪高報等方式向議會申領議員助理費,獲不法獲利金逾1千萬元,檢方訊後諭令陳姓前議員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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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陳建弘襄閱主任檢察官指出,台南地檢署於去年接獲檢舉情資,指出前台南市第1屆直轄市陳姓市議員,涉嫌詐領議員助理費,即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林朝文,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調卷、蒐證分析後,因事證明確,乃向法院聲請搜索票。

南檢於3月16日,與檢察官王聖豪、柯博齡、謝欣如、郭書鳴、楊思恬、呂舒雯等人,共同指揮動員50餘名調查人員及台南市警五分局,在台南市東區等11處所,同步執行搜索,並傳喚陳姓前議員及其助理等12名被告到案說明。

查知陳姓前議員涉嫌於99年至103年間,以假人頭及低薪高報等方式向台南市議會申報請領議員助理費,陳前議員因此取得不法獲利金額逾1000萬元。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姓前議員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諭知陳姓前議員20萬元交保,其餘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