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17日下午再度開庭審理江蕙胞弟遭歹徒陳金標強盜未遂案,陳嫌上次表示自己遭栽贓,今天他又出招,竟以江蕙遭媒體爆料「25年前當別人小三」的報導為自己辯解,讓公訴檢察官聽了忍不住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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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蕙住處「楓丹白露」去年12月遭闖入,其胞弟被58歲陳金標毆打濺血,檢方依加重強盜、傷害及侵入住宅罪起訴;全案今天二度開庭,雖然檢方聲請傳喚江蕙出庭,但她並未現身。
上次開庭時,陳嫌就不斷喊冤,認為江蕙、外傭說詞都不一樣,且現場指紋是遭淡水分局栽贓,「可能是真正嫌犯拿我血一路灑,我是為了最後這點生命拼鬥。」
他今天仍否認涉案,還以3月1日《周刊王》報導江蕙25年前介入別人的感情為例,指江蕙為維護自身形象,不惜傷害別人;另外,他質疑警方、江家串通,將侵入住宅變成強盜案;不過,江蕙委任律師上次開庭就曾表示,江蕙與警方都與陳嫌無冤無仇,沒有必要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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