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4周彈性工時出現漏洞,勞工可連上24天班還不違法。勞動部長林美珠22日備詢時認為,這是民國85年即有的機制,審議程序相當嚴謹,也經過勞資同意才實施,不能說是血汗條文。社民黨則批,「難道真的要出了問題,才能叫做血汗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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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4周彈性工時制度被排除在「7休1」的規定之外,且只規定每2週要有2天例假,因此若雇主要求勞工休息日加班,並將例假日排在第一周前2天及第4周後2天,恐造成勞工連上24天班的血汗情形發生。
林美珠表示,制度都經過勞動部嚴格審議,再交由勞資雙方協議,因此相信勞資雙方還是處於和諧狀態,不能直接就說這是血汗條文,但仍會視實際狀況改善,在諮詢委員會上嚴格要求,請資方落實「減少工時、注意勞工健康」的排班制度。
社民黨則認為,「林美珠如果不站在保障勞權益的立場,根本不配當勞動部長。」如果資方聰明,就會鑽漏洞,把第一周頭和第四周尾各排2天例假,因為例假只有天災的情況才能加班,資方必須讓勞工放。至於剩下的4天休息日,只要勞工同意就可以加班,就可以行程連續加班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