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午出席憲法法庭,針對同性婚姻釋憲召開的言詞辯論庭,法庭上邱太三表示「我國數千年來社會對婚姻的規範,並沒有同性婚姻這樣的機制。」也提出問題反問聲請人「同性婚姻的社會需求,在何時出現的?」、「在什麼時候出現違反憲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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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表示「我國數千年來,對社會婚姻規範,沒有同性婚姻這樣的相關社會現象和機制。」有限制或禁止同性婚或結合,因為制定當時全世界都沒有所謂的同性婚議題討論或社會需求,民法本身就是一夫一妻制做規範。
邱太三也向祈家威及代理人提問「同性婚的社會需求,在何時出現?在什麼時候違反憲法?」這問題引來代理人許秀雯反問,其實很多伴侶都等不到被認同就過世了「我倒事很想問問部長,數千年來的婚姻面貌到底是怎樣?」
許秀雯強調,法務部援引的大法官解釋,都是遵循異性婚的脈絡,其實祈家威也沒有否定一夫一妻的制度和婚姻自由,只是想問,為何要排除同性?異性可以結婚,同性也可以結婚,並不影響結合的權利,看不出來要維持數千年來價值的說法有何必要。許秀雯質疑,法務部為何要一直迴避,為何制度的維持要藉由排斥同性的自由來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