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能源稅應由政院主導 生產、消費兩端課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

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李桐豪1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能源稅涉及能源、環保、產業政策,立法方向應外部成本內部化,並建立碳交易機制,並且應交由行政院主導,否則可能重蹈證券交易所得稅修法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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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財經系列會議18日將討論能源政策,李桐豪表示,能源稅牽涉廣泛,不應該單由財政部決定,應該由行政院主導。他說,能源稅是先進國家遏阻全球溫室效應、提高能源效率的指標政策,台灣現行稅制油氣類貨品課貨物稅,但稅率按碳含量課稅,而同具排碳量的煤、天然氣等產品卻免稅,這樣的稅制設計反而「耗能增碳」。

李桐豪表示,親民黨版的能源稅主張依照現行稅率和單位能源含碳量來訂定稅率,共分五階段逐步調整能源稅,第一階段每公升汽柴油加徵約新台幣0.5元,其後逐步依含碳量將外部成本內部化,促進節能減碳;課徵能源稅後,稅收將從現在的1831億元增加為3521億元。

李桐豪說,開徵能源稅涉及相關法源與稅制結構,總計須修改及增訂9項法令,包括貨物稅、公路法、使用牌照稅法、所得稅法、石油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源管理法、市區道路條例、溫室氣體減量法。

他也說,財政部目前僅提出整併貨物稅、增加碳稅,其他稅法都不處理,完全看不出改革誠意,根本是「便宜行事又缺乏配套」的政策,完全看不出改革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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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最後指出,政府應同時建立能源稅與碳交易機制,讓能源密度高的產業,可適用於碳交易機制,免徵能源稅。另外,親民黨版本檢視相關法源與稅制結構,推行「通盤考量、配套完整」的能源政策改革,包含免徵部分貨物稅、取消汽燃費、石油基金費用等約1800億元,降低綜所稅及營所稅等約1200億元,有效降低產業與民生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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