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今(30)日去函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依3月27日所召開的勞資協商資格認定會議之會議記錄,同意依桃園市勞動局所建議於4月17日與桃空職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程序或其他事項討論,以利後續雙方進行實質協商,若桃空職工會對協商日期有任何意見,可再討論。
長榮航空表示,為讓團體協約協商會議順利展開,會議出席最高主管將為副總級人員,並同意依桃空職工會的建議,未來每個月召開協商會議一次,每次至少3小時。然因雙方協商的團體協約僅適用於長榮航空空服員,協商時必然涉及公司營業機密資訊揭露,希望桃空職工會能夠僅推派具有長榮航空空服身分的會員代表而無他航員工涉入參與協商。
長榮航空再次強調,公司將基於永續經營與公平原則與桃空職工會進行協商,也會釋出最大的誠意與其溝通,期待雙方在互信互利的基礎上展開協商,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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