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胡姓男子和未成年少女小妤(化名)交往,還拍下女方裸露、為自己口交的影片紀念,但分手後他沒有把影片保管好,導致外流,氣得小妤提告求償200萬元,不過法官雖然認為胡男有錯,但他月收低於5萬元,而小妤當就店妹月入破10萬,因此只判他要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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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胡男8年前和小妤交往時,因為熱戀期關係很好,女方也同意讓他拍性愛影片,內容包括胸部、下體,還有小妤替胡男口交的畫面,而他也將擋案一直存在電腦裡,即便1年後分手也沒有刪除。
小妤後來到酒店上班,2年前就發現跟胡男的性愛影片在臉書上瘋傳,氣得打電話痛罵對方,也因為打擊過大,好一陣子要依靠安眠藥才能入睡,後來便提告求償200萬元。
對此,胡男供稱分手後有把影片刪除,而且存影片的電腦也因為搬家丟了,不曉得影片怎麼會外流,而且如果真的是不滿分手報復,為何這麼久以後才做?不過法官認為,他明知道小妤當時未滿18歲,身心發展未健全,卻還是拍攝性愛影片,而且沒盡到保管責任,實為有責,但因為女方收入是男方2倍,因此判賠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