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鄧姓男子和郭姓女子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不料對方收了200萬聘金後,卻說「要結婚你自己去」,拒絕還200萬元,他憤而提告,民事部分,不過,新北地院法官勘驗對話錄音後,日前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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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鄧男控訴,郭女多次向他表達有再婚意願,前後給了她200萬元,並找神父擔任證婚人,卻收到一句「要結婚你自己去」,還要求再付100萬元才願意結婚,如今無法結婚,主張應返還200萬元。
不過,郭女供稱,因離婚加上要養女兒,打算報考公務員,到圖書館唸書時,鄧男主動搭訕,交往期間鄧男要她專心準備考試,不用擔心生活,主動給200萬元,且後來聽信算命師,認為娶她回家便永無寧日,開始漸漸疏遠。
對此,鄧男憤而提出民事、刑事告訴,刑事部分,檢方去年10月已不起訴,而民事部分,法官勘驗對話錄音,認為鄧男給200萬元當時,並無與她結婚之意,後因討錢不成,才提出將200萬元轉為聘金,因此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