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1名就讀高二的17歲林姓少年僅因曾和學長的女友打招呼,被5名以羅姓國二生為首的一群青少年持棍棒、安全帽教訓、圍毆3次,林姓少年的家屬控訴,羅姓少年的母親在法庭調解上說沒錢,當晚卻跟朋友去吃3000元以上的泰式料理,後說要分期又沒下文還說,「為什麼不去找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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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少年只因為和學長女友打招呼,就從去年10月起至今年1月被打了三次,監視器畫面還拍下,14歲羅姓少年等5人拿著安全帽、皮帶痛毆,他被打到渾身是傷,上法庭調解之後,各自賠償7000元,但林姓少年的姐姐控訴,「那名加害者母親稱想分期付款現場先付2000元,法官便向他替我媽媽求情延至106/3/30付清,簽好調解和解書。」
林姓少年的姐姐說,羅姓少年的母親在協調會上說沒錢可以賠,當晚卻跟朋友去吃3000元起跳的泰式料理,還在臉書打卡PO文,但到3月底說好的5000元也沒下文,私訊詢問對方卻回應,「監護權不是在我這,為什麼不去找監護人!我也很累了!處理到都沒錢了。」卻有錢去吃大餐逛百貨公司,「我們是單親家庭,我僅僅是希望法律和社會能還我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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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名羅姓少年因為父母離異,監護權在父親,但是出事都是母親在處理,他3月還曾無照偷開爸爸的車,將一名騎士撞到重傷昏迷,連民宅也遭到波及,林姓少年的家屬控訴,「父母都不管孩子,放任他四處毆人撞傷人,如果再不處理,未來釀成大禍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