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儲蓄習慣並非人人都有養成,如果有了儲蓄險就會強迫自己多留一些錢在銀行,以免以後老了卻沒積蓄。網友在PTT提問自己被推銷儲蓄險,買6年,至少一個月定存3000,到期後就能拿回比原本多很多的額度,真的有這麼好康嗎?有買過的鄉民真的都把錢拿回來了嗎?
網友表示,「沒有多很多,提前解約還會被吃掉很多錢,只能當強迫定存的手段」、「會買儲蓄險的人本來就沒什麼現金,等臨時用錢就很麻煩」、「新鮮人能繳滿6年的有幾格?初次就職年資平均1~1.5年」、「越老買越吃虧」等。這麼多疑問,真的會有雙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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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保險裡面沒有「儲蓄險」這三個字,其定義較屬於壽險的一種,主要功能就是「強迫儲蓄」,有別於醫療險以及投資型保單、基金。以三商美邦人壽舉例,年期有短自6年長至20年,利率通常也比定存的1.06%或是活存的0.8%還要好。保險員向記者表示,儲蓄險的優點在於強迫自己養成習慣、利息所得並列入所得稅,還有不扣二代健保。
網友在PTT上面擔心「會不會約滿拿不回來?」基本上並不會拿不回來,問題在於期約中急需用錢,不得已要解約的話,就會產生「保單現金價值」的問題,現金價值就是「當下的本金+利息」,以月存3000、20年約來說,原本期滿就能拿回本金72萬,利息就是預定利率2%;但不得已必須把錢提前領出來的話,肯定會出現本金2%的落差,有些公司還會另外扣除費用,當然在數字上就並非呈現理想金額。
如果不想因為不得已的原因解約而「虧本」的話,還有另一種方式,即「保單貸款」,其借款額度會依照當時戶頭裡的金額做比例借貸,(年)利率4%,因此很多經商的業者常會使用這種方式來周轉,待有營收之後就能依照自己能力進行還款,且沒有還款期限或分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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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於儲蓄險期間遇到身體疾病時繳不出該筆費用,保險公司會利用「豁免保障」的條款來幫助保險人繳納約定的金額,例如:小明簽6年約,但在第4年就發現自己罹患癌症,為了治療必須辭去工作,收入中斷,這時候就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證明,即可免繳保費,轉由保險公司代繳;豁免資格有:罹患中風、心肌梗塞或重大癱瘓、重大器官移植等。
至於網友提到「祝壽金」年齡限制這麼高,根本看得到吃不到。由於現在醫療發達,長壽者越來越多,因此依目前現行法規,保險人最長壽可年滿105歲就視為保單到期,且拿到「祝壽金」資格享受晚年,這筆祝壽金的金額同樣是依照當下的現金價值做結算。
從以上的方式來看,「儲蓄險」本來就不會如同股票投資獲利大起大落,所以也許會出現如網友說的若儲蓄時間拉長加上未來通膨問題。建議民眾,自己可以利用「理財金三角」來規劃薪資運用,生活開銷60%、理財30%、風險管理10%,另外多比較幾家保險商品並依據實際經濟能力決定保額及繳交年期,如此一來才不會「錢到用時方恨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