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雲南省鎮雄縣魚洞鄉宋男與弟媳孔女發生性關係,事後兩人爆發口角,竟持魚肚形刀刺穿弟媳腹部致死,當時肚中還有一個7個月的男嬰。他供稱兩人已經亂倫20多年,甚至曾經生有一兒子不過因病夭折。經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鑑定,宋男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此案在鎮雄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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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孔某的家屬已分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共計人民幣46萬。檢方對其提起故意殺人罪,請求法院依法判處刑事法律責任。起訴書顯示,被殺害的孔女右腹上部被刀刺穿,腹中還有一個7個月的男嬰。
據瞭解,這起命案發生在去年8月3日下午,宋嫌供稱,他和弟媳亂倫已經20多年,兩人甚至曾生下一男嬰,但因病夭折。他在事發當天他與孔女電話相約到承包的山地,兩人在山地內發生性關係後爆發口角,隨即掏出攜帶的魚肚形刀,直接刺中孔女右腹上部。之後,宋男將隨身攜帶的一小瓶殺蟲劑喝下,企圖自殺,還打電話給妻子說,「我殺人了,我今晚不回家了」。
對於檢方出示多項證據,宋嫌表示全然接受。證據包括包括宋嫌此前的供述、證人證言、屍檢報告、警方偵查證據等,當庭出示凶器魚肚刀(大約40公分)。此外,宋嫌在庭審過程中,多次向法官求死,認為這樣也好給家人一個交代。
宋嫌律師認為,宋男在事發後立即向妻子告知他殺人了,而且在服毒搶救後沒有也逃走,而是在回家的路上被逮捕,具有投案自首情節,希望法院在量刑時能予以考慮。檢方對此表示,宋嫌在案發後並沒有向相關機關投案或主動電話自首,雖然被逮時配合調查,但依舊沒有符合法定的從輕、減輕處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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