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爸爸都會跟我玩毛毛蟲遊戲!」桃園市1名年僅5歲的女童去年9月在幼稚園向老師表示,35歲的爸爸睡前都會與她玩「毛毛蟲遊戲」,做出的動作是以手指比喻為毛毛蟲,並且疑似有插入下體的跡象,老師見狀直覺有異,立即通報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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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手指頭啊~變變變、變成毛毛蟲!2根手指頭啊~變變變、變成貓咪!」女童在老師面前演示父親每晚帶她玩的「毛毛蟲遊戲」,搭配上童言童語的口訣看似天真無邪,但老師見到女童動作後卻嚇出一身冷汗,懷疑其父親可能以手指插入女童下體性侵;此外,老師還特別留心觀察女童,發現她走路姿勢呈現外八,因此通報社工疑似發生家庭性侵案件。
檢警調查時,女童父親不斷喊冤,母親也作證表示父女倆感情相當要好,不可能有性侵情事,女童唱的「毛毛蟲之歌」,確實是父親每晚在睡前都會陪她玩的遊戲,但通常唱著唱著父親不堪疲累就會先睡著,女兒還會在一旁繼續看手機;另外,女童走路外八是因為她包尿布一直包到4歲,因此姿勢還未矯正過來。
由於女童父親通過測謊,且母親證詞並無可疑之處,桃園地檢署予以採信,加上並無其他證據能證明女童遭到性侵,17日以偵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