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孌童教練!屏東一名郭姓男子在某社區義務指導國小學童打桌球,但郭男卻利用職權逼迫多位國小男童與他「互相口交」,甚至還有男童因此感染「包皮龜頭炎」就醫。郭男的惡行曝光後,一審判決猥褻性交罪成立,重判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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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警方在103年間陸續接獲多名家長報案,指稱在社區擔任義務桌球教練的郭男時常藉故支開他人,並將「中意」的男童帶往房間或廁所內逼迫口交。受害男童指證,郭男有喜愛「含雞雞」的性癖,除了逼迫男童幫他口交外,自己也會親身蹲下「幫含」,令受害男童感到相當噁心。
郭男誇張行徑在小小的社區裡爆發,陸陸續續有多名12歲以下男童的家長憤怒向警方報案提告,甚至還有家長拿出診斷證明,表示孩子因郭男的變態行徑感染「包皮龜頭炎」,要求法官嚴懲不貸。
對於多名家長聯合指控,郭男辯稱係因自己教球認真、甚至到達了「嚴苛」的程度,加上這些男童曾經被他懲罰過,因此才會串通以這種方式報復他。但對於郭男辯詞,檢方不予採信,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其起訴。
屏東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郭男在庭上仍維持一貫辯詞、否認有「互含雞雞」;但受害的男童指證歷歷,還向法官表示郭男「雞雞上有痣」,並且明確指出位置。法官當庭勘驗,男童所言果然不假,加上在檢視受害男童供詞後,認為集體誣陷可能性低,因此認定郭男連續對未滿14歲的男童伸出狼爪,猥褻性交罪嫌成立,重判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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