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基隆男子郭金運2014年與練姓女子性交易時,因為無法勃起,練女好心說「下次再做」竟惹來殺機,郭男掐死練女後還姦屍,一、二審都被判無期徒刑;不過,高院更一審認定他沒有殺人犯意等,改判14年徒刑,汙辱屍體部分則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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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男為水電工,前年12月到基隆市一間小吃部用餐,點了幾名女子坐檯,並與53歲大陸籍練姓女子看對眼,事後帶她出場並以2000元價碼要求性交易,練女因為缺錢而允諾。
2人到摩鐵後,郭男疑似飲酒過量導致不舉,練女「幫忙」也徒勞無功,2人忙了約2個小時,郭始終卻無法硬起來,練女於是安慰「下次再做」,並不收任何費用,此舉卻讓郭男以為對方是在恥笑他,當場抓狂、掐住練女脖子導致她窒息死亡,郭男姦屍後再拿走對方財物逃逸。
郭男落網後坦承勒斃練女後還性侵遺體,2015年1月遭檢方起訴並收押禁見;同年7月,他曾在看守所用筷子攻擊看守所人員頭頸部,企圖逃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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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時郭男被強制性交未遂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法官審酌他多次表達悔意且按月賠償死者家屬,維持一審刑度。今天更一審宣判出現逆轉,法官改依「強制性交未遂而致人於死罪」改判14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