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歌壇天後江蕙住處遭闖、胞弟遭搶劫案,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傳喚謝姓計程車運將、社區管委會白姓總幹事、淡水分局偵查隊吳姓巡官、黃姓小隊員等4名證人作證。謝姓運將稱,男子拿500元要他在社區內等半小時,隨後上車便氣喘吁吁地說有點急,最後在淡水學府路前路口下車;陳金標不斷反駁,「若我是嫌犯,怎可能搭車到住處附近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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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姓運將出庭時表示,當天光線不良,只知道上車的男子有戴口罩,對方一上車就表明要去楓丹白露社區,身上的袋子還發出「鏘鏘」聲,並要他到對面空地等半小時,「他說會給我500元,超過半小時再加500元,車錢另算」,約等28分鐘後,男子一上車就很喘的說,「我要去台北,有點急,能多快就多快,先往紅樹林方向開」,最後在淡水學府路附近巷子下車,男子操著台語口音。
白姓總幹事則說,社區每層樓梯間都設有垃圾集中處,再由清潔員統一收、清掃,不會挨家挨戶收取,案發當天約晚間7時許接獲社區保全電話通知,才緊急趕過來協助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對於陳金標曾任社區清潔人員,他指出,陳金標擔任約1個多月清潔工,去年10月間陳曾與管委會開會,過沒多久就離職,事後輾轉得知疑似是因為工作表現不佳遭解僱,但兩人之間並無恩怨。
陳金標當庭不斷激動地說,證人所述八成以上都非真實,強調他的工作表現是最好的,「而且我是被組長調職,並非解僱,但這不重要。」、「倘若我真的是嫌犯,怎麼會請運將開到距離我家很近的學府路?是找死嗎?怎麼不會請他開到基隆?這根本是栽贓。」合議庭法官諭知5月2日再審理,將傳喚新北市警局鑑識中心人員等2名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