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含哮扮不顛
長輩親吻或擁抱幼童,常被視為是疼愛的行為,卻有人對幼童做出過於親暱,甚至超乎常規的舉止,到最後變成焚屍棄屍的恐怖命案,更可惡的是,兇手最後只被判了15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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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0年10月9日,清潔人員在國道中山高北上新營路段一處草叢裡,發現一個被丟棄的花色格紋大皮箱,打開來一看,裡面竟然是一具被燒得焦黑變形,還裹滿泥巴的嬰孩屍體。
經過追查,這具焦屍正是失蹤18天,年僅3歲的鄭小弟。鄭小弟的父母趕去認屍,幾乎昏厥,不敢相信活潑可愛的兒子死狀這般悽慘。他們在第一時間,就跟警方說,兇手就是他們的工廠老闆,王邦鏞。
民國80年,王邦鏞才30多歲,長相斯文,還是個多金富二代,他接掌父親創立的嘉義纖維公司,但一直沒有結婚,也沒有親密的異性朋友。
民國80年2月,都在嘉義纖維上班的鄭姓夫婦,為就近照顧兒子,就把剛滿3歲的鄭小弟,帶到工廠去。王邦鏞就是在那個時候,看到了可愛的鄭小弟,對他疼愛有加,鄭姓夫婦一開始不以為意,但過沒多久,他們就發現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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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回鄭小弟去工廠,王邦鏞就會以買玩具、出去兜風等理由,帶男童外出。工廠員工好幾次聽見,王男要男童叫他「爸爸」。他還把鄭小弟帶回嘉義市豪宅過夜,甚至對男童做出吸吮、撫摸等過分親暱的狎弄行為。
鄭姓夫婦感覺很不對勁,又怕得罪老闆,偷偷把鄭小弟帶到民雄的外祖父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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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王邦鏞輾轉得知,鄭小弟被送到某間托兒所,9月21日上午,他開車到托兒所,把鄭小弟接走後藏匿。鄭姓父母發現小孩失蹤,透過老師轉述,是王邦鏞帶走男童。
他們苦苦哀求王邦鏞,把鄭小弟還給他們,但王邦鏞堅決否認,甚至為了隱瞞真相,刻意假冒綁匪,打電話到公司向鄭童父母,要求200萬贖金。
當時沒有人知道,在鄭小弟失蹤的第四天,王邦鏞因覺事跡敗露,在9月25日凌晨,先用鈍器重擊鄭小弟,再將他勒死,焚屍並裹上泥巴,最後把屍體塞到花格子皮箱,丟到中山高北上291公里的一處草叢。
王邦鏞從頭到尾否認犯案,他從更一審到更七審,都被判無期徒刑,卻沒被裁定收押,在外逍遙20年,期間鄭小弟的父母不斷上訴。
2013年,最高法院佐以當年「假勒贖」的通聯錄音,認定王邦鏞是真凶,但更八審訴訟,王邦鏞的家人提出已付給家屬380萬元賠償,鄭姓男童的父母也因22年漫長訴訟,身心俱疲,最後選擇放下,不再追究。拐童焚屍的王邦鏞,最後被輕判15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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