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仲凱/綜合報導
勞工真命苦!台灣勞工去年因上下班交通事故,導致傷亡人數有1萬7741人,其中受傷人數有1萬6968人、失能有577人,死亡的則有196人。保險業者建議,民眾除壽險、意外險與醫療臉的規劃外,另可增加任意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來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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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上下班途中,有時可能因為趕時間、疏忽大意、過勞體力不濟,在尖峰時段發生意外事故。據勞保局統計,2016年有5萬2198人的勞工因受傷、失能、死亡申請職業災害給付,若再將時常在外拜訪客戶的業務族群計算進來,去年因交通事故受傷、失能、死亡有2萬1606人,平均每天59.2人。
資深壽險業務員表示,尤其在台北市,多數勞工朋友都是騎乘機車上下班通勤,更增加家裡往返工作地點的危險性,因此風險相對提高。雖然勞工可申請勞保傷病、失能、死亡給付,但仍建議增添一般壽險、意外險、醫療險外,以減少財務損失,完善自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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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產險也表示,投保強制汽車險並不包括人為或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的車體損失,為避免動輒數萬元起跳的維修費用,建議投保任意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等來保障自身權益,一般1年保費約2000~3000元不等,相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