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蒲姓傳播妹2015年2月認識吳姓人夫,之後到摩鐵發生2次關係,被吳妻告上法院;吳男更拿出對話錄音當證據。一句「我有戴保險套」成為定罪關鍵,蒲女被判5月刑期得易科罰金,也須賠償吳妻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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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吳男前年2月在KTV叫22歲蒲女陪唱擦出火花,同年4月和7月在台中的摩鐵發生關係,10月更一起到澳門玩。不過,共同出遊的照片卻被吳妻抓包,手機裡一張張親密照片都成為妨害家庭的證據。面對即將來臨的刑罰,蒲女先以沒發生關係、不知已婚等說詞反駁,沒想到吳男這時拿出兩人的對話錄音, 戳破謊言。
蒲女在電話中不僅說出「告就告,關就關」、「我心甘情願跟你在一起的」;吳男在性病話題時也說出「我有戴保險套阿」。因此,法官認定蒲女是在知情下發生性關係,被叛5月刑期得易科罰金15萬,民事方面也需賠償4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