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2歲蘇姓男子去年11月貪圖女棟友美色,預先戴好保險套撬開門鎖性侵;女方呼救聲一度引來鄰居關切,但蘇男直接以「情侶吵架」帶過。蘇男隔天仍照舊到便利商店上班,但下班直接捲走當日所得17萬多元,跑路躲警察。警方8天後才在永和一間旅館將他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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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蘇男在台北市中山區租屋,眼見同樓層女住戶頗具姿色,去年11月某日凌晨,先戴上保險套再撬開女方門鎖,進入性侵。女方驚醒後大聲呼救並且奮力抵抗,隔壁女鄰居曾敲門關心,但遭蘇男以情侶吵架打發;她被壓制仍然以指甲掐住蘇男下體,試圖阻擋侵犯,但臉部慘遭連揮十多拳,還被恐嚇「再這樣就殺了妳」。
被害女子口鼻遭枕頭壓住,一度悶昏,清醒後打電話給朋友求助報案。蘇男當天下午則是照舊到便利商店上班,晚上11點下班前把全日營業所得17萬多元偷走,並且躲藏在新北各地旅館,8天後才在永和一間旅館落網。
蘇男供稱,離婚後獨自在台北市討生活,但工作不穩定加上與女友分手,心情差又喝了點酒才會起色心。台北地院最後依加重強制性交、業務侵占等罪判9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