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自爆偷吃林奕含2個月!資深檢警解析「權勢性交」定不了罪

▲陳星神隱12天後打破沉默,出面坦承自己並非狼師。(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狼師疑雲越演越烈,補教名師陳星低調神隱12天後,終於打破沉默,出面撇清自己並非狼師,還坦承確實曾與林奕含「交往2個多月」,引發熱議。原先外界推斷,陳星可能因為刑法228條中的權勢性交罪被定罪,但資深檢察官卻認為,如果是兩情相悅、可以拒絕權勢的情況下,利用權勢性交恐怕無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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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生前接受專訪時,曾提到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李國華」是以一位「我所認識的老師」為原型,讓許多網友紛紛開始捕風捉影,藉由小說和現實證據拼湊,想要替林奕含討回一個公道與真相,甚至在狼師身分有望明朗之際,討論要以何種法條將狼師定罪。

▲才女作家林奕含。(圖/翻攝臉書)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資深檢察官指出,這幾天在網路上常看到網友在討論如何將陳星定罪,可惜他必須老實地說,陳星只有道德上的瑕疵,但並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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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資深檢察官認為,刑法228條之所以難以將陳星定罪,是因為補習班老師與學生雖然是師生關係,但彼此之間沒有「絕對服從、威脅不可抗拒」的關係。

有警官指出,有關權勢性交被定罪的成功案例相當少,且這些成功判例比較常出現在特教學校,在智能、肢體障礙學生無法反抗老師,或是公部門或企業中,有主管以考績、功獎來作為「不可抗拒理由」,否則以補習班的師生關係,2人並無絕對服從的理由,恐怕很難讓陳星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