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竊賊黎育維三年前開車被警方攔檢,因為心虛在西門町鬧區衝撞值勤員警張景義。當時張景義怕嫌犯再衝撞,當下開槍射輪胎,結果不幸射中嫌犯腹部,導致黎送醫不治,原本檢方認為員警是正當防衛,兩度不起訴,沒想到死者家屬申請再議,北檢11日依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罪起訴。對此張景義坦承十分打擊,但就算重來一次「我還是會擋在車子前面,我還是會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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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七夕,竊嫌黎育維擔心被警方攔查臨檢,從新北市中和住家開車逃到西門町,開著黑色轎車直衝西門町鬧區人行道,民眾全被嚇壞。警方朝輪胎開兩槍,但射偏打中嫌犯腹部,嫌犯送醫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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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員警張景義是正當防衛,兩度不起訴,沒想到第三次被起訴了,原因是打中黎嫌的子彈是從擋風玻璃穿透,與張景義說的輪胎有落差,因此認定用槍時機不符警械使用條例。
還原當時情況,西門町鬧區人很多,嫌犯開車衝上人行徒步區,想要逃避警察,最後卻發生意外。被起訴的北市警萬華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也表示「如果再來,回到當時的情況,我還是會擋在車子前面,我還是會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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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從警25年的張景義說「我擋在前面,逼他停止、下車,他不聽勸,繼續這危險的動作,不只危害到我跟我後面的民眾,開這2槍是必要的,情況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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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張景義向家屬慰問,當時死者的太太生第三胎,警方幫買尿布奶粉,送上近30萬元慰問金,原本雙方要談和解,張景義準備400萬元,但死者家屬一開口要求1400萬元,後續還加碼到2000萬元,最後落到700萬元,但仍讓小小員警花一輩子都賠不完。
張景義坦言「案發至今都有陸續在談,沒辦法達成共識。」基於防衛和保護民眾開槍,卻得吃上官司,讓人民保姆難為。張景義直說「我是一個警察,我在履行警察責任,我後面有幾十位民眾遭受到危險,我一定還是會開槍,制止嫌犯開車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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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義說,目前還沒看到起訴書,但前幾次檢察官都認為使用槍枝適當,現在又突然逆轉,非常打擊士氣,心裡很擔心官司。有基層員警感到氣餒,直呼是不是以後警方都不要追捕逃犯,請檢方自己來抓看看!
警方執法開槍遭到起訴,讓員警擔憂的是,即使有縣市政府補助,但也就頂多幾萬元,跟現實需要的金額還有一段差距,在危急時刻生死交關開槍執法,如果沒有強大的後盾支撐,讓基層員警相當為難。對此,警政署長陳國恩說,已請北市警局協助同仁打贏這場官司。
根據警政署統計,現在共有69名警員官司纏身,面對每一場的訴訟,都是一筆龐大支出,一般員警的薪資怎麼有能力來負荷?警政署督察室一組組長林新發說,「過去警察在使用槍械的時候,他如果有碰到司法問題,他要單獨來承擔這個責任,所以(警政署)基金成立後,對他們幫助非常大。」
警政署成立訴訟基金來力挺員警,因為按照公務員的因公涉訟補助,縣市政府編列的預算根本不夠,幸好有警政署的這筆錢減輕員警負擔,光是近一年就補助了16個案件,共262萬。
不過,要是員警在關鍵時刻,還要擔心有賠不完的錢,打不完的官司,因此採取消極態度,損失的恐怕是百姓的安全。(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