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淫魔富少李宗瑞涉嫌迷姦女模又拍攝性愛光碟,案件爆發後他彷彿人間蒸發,從8月1日開始神隱23天,終於在23日晚間主動到案,但檢方認為他不是自首,將先針對他被控性侵及偷拍案情釐清,若涉及迷姦,將面臨至少7年有期徒刑,若未經同意拍攝性愛影片,將有妨礙秘密罪嫌,可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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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在去年7月底遭一對姐妹控告性侵,警方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押李宗瑞,但台北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將李宗瑞無保釋放。後來另有被害人指控李宗瑞偷拍性愛光碟,檢察官傳不到李宗瑞到案,認定他逃匿,8月1日對李發布通緝,罪名為妨害性自主及妨害秘密。
性侵罪嫌部分,檢方表示要先釐清李宗瑞與被害人是否為合意性交,若未經對方同意而性交,則涉及強制性交罪,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使用藥物迷姦,刑責更重,則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妨害祕密部分,檢方則要釐清李宗瑞是否取得被害人同意拍攝性愛影片,若未經對方同意而竊錄,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李宗瑞本人讓影片外流,刑責更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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