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黃姓大體修復師請17歲的鄭姓女兒幫忙製作手模,沒想到卻因楊姓賣家錯將石膏齒粉當成海藻粉寄出,導致愛女右手2指截肢。雖然詐欺部分楊女獲不起訴,但新北地院昨日(15日)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且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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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的黃女因大體修復課程認識27歲的楊女,2016年6月她得知一名18歲的少女在火場中罹難,於是向楊女購買海藻粉、矽膠等手模材料想製作手部義肢,還請17歲的女兒幫忙打模,沒想到對方竟然錯將石膏齒粉當成海藻粉寄出,石膏齒粉遇水發熱、凝固,導致女兒右手受到2至4度的燒燙傷,最後不得已只能截去右手2指保命。
黃女不捨女兒年紀輕輕又是好心幫忙卻要受到這樣的傷害,事後甚至得將被侵蝕到只剩骨頭的右手放進腹部的皮瓣膜長肉,氣得提告楊女詐欺。不過,楊女到案後辯稱,自己看不懂英文才會賣錯物品,並非故意欺騙。
然而,無辜受創的鄭姓少女經過長達4個月的住院治療及10多次的手術,因此錯過學校期末考導致成績不及格,而喪失申請繁星計劃進入實踐大學的資格,學業壓力加上還要重新學習用左手寫字、打理生活起居等事,讓她與家人身心受到極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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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詐欺部分楊女獲不起訴處分,雖然受害者家屬不願意和解,但考量到她事後坦承犯行且沒有前科,新北地院法官15日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