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一名吳小姐今天指控和欣客運,15日晚間因身上有酒味而被3人暴力拖下車,改搭高鐵回家時驚覺流了一灘的血,才趕緊急診共縫了7針。對此,和欣客運回應,有明文規定評估明顯飲酒者,可能影響其他旅客、駕駛人安全者不得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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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國聯合航空(美聯航)因暴力拖一名華裔乘客下機,滿臉是血的照片引起各界撻伐,不過該事件疑似在國內重演;一名吳小姐指出,昨天上完課、寫完考卷,想說要慶祝一下到酒坊喝酒,約莫下午5點左右在台中朝馬站買了晚間9點57分往台南的車票。
從買票到上車,中間超過4小時的時間,吳小姐表示,自己一邊等車一邊打瞌睡,期間多次催促站務人員車何時到站,「車一來我就跳上車,然後一上車,就說『小姐妳身上有酒味』,要我下車,我說我不要啊,我說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吳小姐指控,三名和欣客運的人將她暴力拖下車,「我說我不要,我是第一個上車的,我一直催他們說車子怎麼還不來,車子一來我就第一個跳上車,帶著法律的書、LV包包,全部帶上去,帶了兩個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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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了,然後勒,他們就點名啊」吳小姐說,他們說我有酒味,我回「啊不然勒?」,他們拒絕載客,我就不高興,「喝酒犯法了吼?就三個人來,我都已經上車了耶,我說我要回家,三人合力把我拉下車」。
附近警察局也來了6名警察,吳小姐說,警察在現場打圓場,「我跟警察說,我哪裡犯法了?我意識非常清醒,和欣客運說我會影響到其他乘客,怕我身體狀況不行,我說可不可以簽免責條款?」
「因為我是學法律的,莫名其妙不行耶,就把我抬下車了」吳小姐氣憤地說,警察跟我說,高鐵要最後一班了,要我趕快去搭高鐵,和欣客運就退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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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表示,現在已經準備對和欣客運提告,自己當下根本不知道是在被拉下車的時候受傷,而是高鐵到了嘉義站的時候,後面的女乘客才告訴她,「我的座位附近都是血」。
根據吳小姐的就診資料顯示,右膝部開放性傷口4公分、左腿開放性傷口1公分、右腕部挫傷、左上臂挫傷,並接受縫合手術。
針對此案,和欣客運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王祖明表示,本公司台中朝馬時間21:57 因車上有酒醉客,勸阻無效不肯下車,故報警處理;至於吳小姐指控施暴一事,則表示可能是在請下車的過程中,當事人掙脫所導致。
王祖明強調,此舉是為了確保駕駛人、乘客安全,而台灣的客運業者皆訂有定型化契約《旅客運送契約》明文規定,得拒載「酒醉乘客」 。翻開和欣客運網站,的確明文摘錄,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酒醉者或狀似瘋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