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政璿/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昨配合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三重區「中榮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執行GDP符合性評鑑作業,意外發現印製大批正露丸紙盒,業者一度辯稱是印刷錯誤,最後才坦承竄改外包裝紙盒及罐上的有效期限。業者18日表示將補償消費者,真品以1︰1比例退費,偽品以1︰2比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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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因應「極品正露丸」及「極東正露丸」偽藥事件,已命嫦娥藥品有限公司及中榮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應立即回收該等違規藥品並確實停止出貨,並請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新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助回收下架事宜。
同時,衛生局18日日會同主任消保官約詢中榮及嫦娥公司負責人,該公司表示若消費者有購買「極品正露丸」及「極東正露丸」藥品,不限購買時間憑瓶身皆可退費,並會協商各縣市經銷商協助處理及明訂各規格藥品退費統一價格。
真品以1︰1比例退費,偽品以1︰2比例退費,退費處理期限自106年5月22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公司後續亦會發聲明稿正式說明。截至106年5月18日中午止,衛生局於該公司封存涉違規藥品共1013箱,並已查核轄內藥局及藥商共33家,陳列架上皆已無案內藥品。
衛生局提醒,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製造或輸入者可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呼籲,業者製造或輸入藥品均應符合藥事法相關規定,衛生局將持續督導,依法嚴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民眾之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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