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案」違反黨政軍事實明確 鄭師誠:NCC為何無法下決定駁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因為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和一個政黨買了台數科股票而陷入「黨政軍」爭議,但究其原因在於台數科是上市公司,無法杜絕黨政軍購買股票。資深媒體人鄭師誠今天(22日)在東森新聞雲《雲端最前線》表示,目前黨政軍條款規定一股都不能有,宋麗華手中有台數科股票,就代表台數科有黨政軍投資,違反了黨政軍條款。NCC為什麼不能下決定駁回這個交易案呢?其中有什麼緣故呢?

前監察委員李復甸日前投書媒體指出,上市公司基於證券市場交易原則及股份自由轉讓原則,以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之規定,無法拒絕被任何黨政軍直接或間接投資可能。而台數科是上市公司,自然無法選擇或拒絕特定人買賣該公司股票,且股東組成亦因股份自由轉讓而隨時變動,不適格投資東森電視。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電視案」違反黨政軍事實明確。鄭師誠:NCC為何無法下決定駁回?(圖/資料照)

對於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和一個政黨買了台數科股票,資深媒體人鄭師誠22日在東森新聞雲《雲端最前線》表示,根據現行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規定,黨政軍是一股都不能有,宋麗華手中握有台數科股票,就代表台數科有黨政軍投資,確定違反黨政軍條款。NCC為什麼不能下決定駁回此交易案呢?其中到底有什麼緣故呢?

國民黨發言人胡文琦也表示,過去旺中、凱擘和TBC等案,NCC都做出上市公司不得有媒體,以及系統台必須與新聞頻道切割的決議,若此交易案和過去裁定不同,不禁讓人懷疑NCC為何遇到此交易案就變調呢?難道裡面有不可告知的算計嗎?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主持人楊文嘉說,若要讓此交易案不要有後遺症,呼籲NCC有法請依法行政,沒法則根據行政慣例,這是一個行政機關應該堅持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