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灣保障同婚! 總統府秘書長5點發表談話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台灣史上首次同性婚姻釋憲案24日公布結果,認定現行相關法案有違憲,要求有關機關在本解釋公布後2年內,依照解釋意指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對此,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將於下午5點整,在府內發表談話。

▲同婚釋憲案結果出爐,大法官認定民法違憲!(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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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聲請人祁家威於102年向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被拒,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於104年8月向本院聲請解釋,主張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980條及第982條規定,限制同性結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

對此,解釋文今天下午出爐,首先指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因此,要求有關機關即日起兩年內,依照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對此,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將於下午5點整,在總統府發表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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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將在5點整發表談話。(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