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26日證實,前民進黨黨工、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犯下「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政大教授陳芳明表示,一個罪行的成立,至少要經過公開審判,而不是在事實完全不明的情況下,由國台辦來宣布。中國要有骨氣一點,「公開審判李明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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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峰山26日指出,國家安全機關查明,李明哲自2012年以來頻繁進入大陸活動,與大陸有關人員勾結,制定行動綱領,建立非法組織,策劃「顛覆我國家政權」的活動,因此陸方3月19日依法對李明哲採取強制措施,經審訊,李明哲等人對於危害國家安全活動供認不諱,司法機關將會依法處置。
對此,陳芳明在臉書上提到,陸方監禁李明哲長達70天之後,北京選擇在端午節長假時,宣判李明哲是「顛覆國家政權罪」,而且李明哲已經認罪。「如果是這樣判刑的話,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就是最典型的『國民待遇』。」
不過,陳芳明認為,罪行成立過程未經過公開審判,這種毫無文明水準的審判,過去在戒嚴時代都完全領教過,他就是深受其害者,只是寫了批評政治的文字,就直接被列入黑名單,不明不白在海外流浪十五年。到今天,仍然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犯錯。
至於李明哲案,陳芳明說,有長達70天的時間,足夠讓北京統治者進行構思各種罪狀。李明哲是公開的NGO工作者,從逮捕到審判,完全處在不明狀態,雖然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四處奔走,中國官方未曾提供任何資訊。「北京政權有那麼脆弱嗎?竟然這樣對付一個手無寸鐵的小百姓,在最奇怪的時間裡,驟然宣布了他的『罪名』,卻沒有提供任何罪證。中國共產黨的神經脆弱,真的讓我們大開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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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明批,虛構一個罪名實在太容易,但是提出罪證竟是如此困難,而公開審判又更加困難。 NGO所做的工作,都是與人權或環保議題息息相關,如果是這樣,則享有言論自由的台灣人民,每個人可能都是北京的假想敵,也就是只要參加過選舉活動,縱然只是投票行為,只要發表過政治意見,對北京都可能構成了「顛覆國家政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