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中興紡織集團前負責人周音喜,疑似利用官司宣判後可上訴期間逃亡。法務部強調,立法機關應儘速針對《刑事訴訟法》修正,並增訂「保全羈押」制,否則導致已判決有罪被告接二連三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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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近年來發生多起社會矚目案件被告,在發監執行前逃亡案例,研判皆因現《刑事訴訟法》明定法院宣判時,被告可不用到庭,但如此一來,法官根本不知道被告身在何處,也無從在宣判時,審酌是否有當庭羈押或執行其他強制處分的必要。而在宣判後,被告更可利用上訴期間逃亡,增加案件審理及保全證據之困難。
2016年6月,法務部延請學者專家,及參考德國、日本、美國等案例與立法,研擬了《刑事訴訟法》增訂「保全羈押」的修法建議,並送交司法院參考;司法院也在今年2月,發佈新聞稿,做出正面回應。包括宣判時被告應到庭聽判、非羈押中經判死刑、無期徒刑或2年以上有期徒刑者,法院於宣判時應重啟審查羈押程序。
法務部強調,對於司法院的回應深表認同,但在案例接連不斷狀況下,更期待司法院盡速提出修法草案,徹底阻絕被告鑽法律漏洞逃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