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六大理由」否決「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台數科揚言一定會對民意代表宋麗華「惡意」購買台數科股票、造成台數科觸犯黨政軍條款,要求賠償損失。財經專家蔡玉真今天(1日)在東森新聞雲《雲端最前線》表示,不瞭解台數科幹嘛告宋麗華和中國新洪門黨,此交易案遭NCC否決是因為台數科是上市公司,台數科對法的認知太過狹隘。
NCC不同意「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讓台數科氣得跳腳,揚言一定會對民意代表宋麗華要求賠償損失。台數科表示,畢竟這是一樁高達上百億元的併購案,長達8個多月的審查,因為宋麗華等民代明知具備黨政軍身份、還「惡意」購買台數科股票造成台數科違反黨政軍條款,使得交易案無法過關,所有的損失,都將向宋麗華等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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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專家蔡玉真1日在東森新聞雲《雲端最前線》表示,不瞭解台數科幹嘛告宋麗華和中國新洪門黨,因為上市公司基於證券市場交易原則及股份自由轉讓原則,以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之規定,無法拒絕被任何黨政軍直接或間接投資可能。上市公司不能經營媒體並不是只針對台數科,相信台積電和大立光也買不到東森電視,因為他們都是上市公司。而台數科的求償舉動,只能代表台數科對法的認知太過狹隘。
蔡玉真說,NCC已經明白的表示,此交易案絕對不是僅考量兩張股票,而是考量到系統和頻道的垂直整合、言論多元、產業發展、資金執行能力、員工權益、買方開放式的投資架構易生黨政軍條款疑慮等理由,才不同意這個交易案。不過NCC花太多資源處理這次交易案,是美中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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