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務院新聞辦1日發表的《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指出,民族語言文字在新疆司法、行政、教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互聯網、社會公共事務等領域得到廣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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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書介紹說,現有13家出版社使用維吾爾、漢、哈薩克、柯爾克孜、蒙古、錫伯六種語言文字出版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公開發行報紙110種,其中少數民族文字報紙52種。發行期刊200種,其中少數民族文字期刊120種。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4種文字出版的新疆日報是中國使用文種最多的省級黨委機關報。察布查爾報是世界僅有的錫伯文報紙。新疆人民廣播電台現有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5種語言的15套廣播節目。新疆電視台現有維吾爾、漢、哈薩克、柯爾克孜4種語言的12套電視節目,是全國播出頻道、語種最多的省級電視台。
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白皮書指出,多年來,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資金對高昌故城、北庭故城遺址、喀什艾提尕爾清真寺等一大批文物古跡進行了修繕保護,搶救性保護修復了3000余件珍貴文物。
根據白皮書,截至2016年年底,新疆有世界文化遺產2處、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5座、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13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558處,182家國有單位收藏保管可移動文物61.6萬餘件。(新聞來源:新華社港台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