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現有宗教團體112個 政府幫助團體改善條件

▲這是在新疆哈巴河縣庫勒拜鄉,哈薩克族婦女庫潘(右一)在家中用「納吾熱孜飯」招待客人,慶祝納吾熱孜節。(圖/新華社)

本報訊

國務院新聞辦1日發表的《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說,新疆現有宗教團體112個,政府幫助宗教團體改善條件,支持宗教團體發揮作用。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白皮書說,在新疆,國家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制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宗教活動受到法律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障。

在對外宗教交流方面,白皮書介紹說,新疆宗教界代表多次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會和研討會。教職人員和宗教院校學生多次在國際上舉辦的《古蘭經》誦讀比賽中獲獎。

白皮書同時指出,受國際宗教極端主義思潮影響,近些年來,宗教極端主義在新疆滋生蔓延。宗教極端勢力歪曲宗教教義,蠱惑矇騙公眾,強迫他人接受宗教極端思想,大肆製造暴恐活動,殘害包括宗教人士和信教公民在內的各族無辜群眾。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新疆持續開展去極端化工作,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防範和打擊宗教極端,有效遏制了宗教極端主義滲透蔓延的態勢。(新聞來源:新華社港台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