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襲台 北市稅捐處:受災戶可即時申辦減免地方稅

▲豪雨襲台,台北市不少區域傳出災情。(圖/李毓康記者攝,下同)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受西南氣流及滯留鋒面影響,暴雨強襲北台灣,造成北市部分區域淹水嚴重。台北市稅捐處呼籲,民眾除了嚴防豪雨、注意自身安全外,受災戶也可以到各區公所或里辦公處等相關機關,出具名冊或證明文件辦理稅捐減免,計有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等四項目,可以申請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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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稅捐處也將依據新聞媒體報導主動派員實地勘查,瞭解各區受災情形,輔導納稅人於規定期限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該處及所屬分處,申請減免地方稅。

台北市各地方稅減免規定如下: 

一、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如因災害受損不堪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報廢登記之前1日為止。如受損須修復,但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停止使用者,可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附里長或警察機關出具之災害證明以及修車廠開立之發票或收據,申請修復期間減免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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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稅:房屋遭受水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以30日計算。如因豪大雨或土石流衝擊,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需修復始能使用,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三、地價稅:土地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可於9月22日前申請免徵地價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因災害而遭受損害者,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由分處派員實地勘查,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算查定銷售額,辦理減徵娛樂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