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新疆烏魯木齊市一名男子因前同事心情鬱卒,好心邀請對方來自己家中作客,沒想到只是到廚房切個水果,同事竟就趁機跳樓自殺了。但更令男子想不到的是,他明明是關心朋友的舉動,竟被對方的家人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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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制晚報》報導,25歲的小陳和23歲的芳芳曾是同事,兩人關係一直很好,即使小陳後來跳槽,仍一直保持聯絡。一年前芳芳受到公司主管責備,心情相當鬱卒,小陳好心邀請芳芳來家裡開導,先請對方坐在客廳等待,自己則先到廚房切水果。
令人想不到的是,芳芳竟然趁著小陳在廚房忙碌,打開客廳的窗戶就往下跳,當場從5樓墜地摔死。驚慌的小陳馬上報警,警方到場勘查以後,也排除小陳的嫌疑,以自殺結案。
但更傻眼的還在後頭,事情發生之後,芳芳的父母竟向小陳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小陳支付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30萬元人民幣(約132萬元新台幣),指出,芳芳和小陳是男女朋友關係,芳芳生前精神正常,不可能沒有理由就跳樓自殺,小陳應該承擔相關責任。
小陳得知情況以後感到超級冤枉,他表示,自己和芳芳只是前同事的關係,不是男女朋友,那天他只是想開導芳芳,根本沒想到對方會跳樓,「我在此期間,未對芳芳實施任何違法行為,也沒有用語言刺激她,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以後認為,芳芳的死跟小陳沒有直接關係,但他仍應承擔20%的次要責任,支付死者父母8萬元人民幣(約35萬元新台幣)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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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也在對岸引起相當大的關注,許多人都認為審判結果相當不合理,「好心安慰朋友,他自殺了竟然算是我的錯嗎?那以後誰還敢關心別人。」、「好可憐,也不是男女朋友,一個暖男手也沒牽到,就這麼躺槍了!」、「責備人的主管才應該承擔責任吧,竟然把錯怪到好心人身上,難怪善事越來越沒人做。」、「有這種父母,女孩子會想不開也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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