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楊姓女子去年在PTT上PO出黃姓攝影師拍攝的婚紗照,詢問網友會不會覺得取景、修片甚至到角度都「非常詭異」,雙方因此發生爭執並互告妨害名譽。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為,2人都是為了維護各自的權益才會引發糾紛,雙方都沒有故意要妨害名譽的犯意,因此皆不起訴。
楊女2016年8月在PTT版上PO出4張婚紗照並表示,「這是工作室給我們已經修改過要入冊的婚紗照,可能是我個人問題一直覺得取景、修片及角度都非常詭異,大家會這樣覺得嗎?」自己和老公思考了整整2週才選出照片,原本還以為是沒有修片才會這樣,沒想到這些照片都是已經後製過的。當時大部分網友們的留言也認為照片給人感覺很居家,反而不像婚紗照。
文章PO出後讓負責拍攝的黃姓攝影師相當不滿,認為楊女的文章內容和事實不符,反控對方自己換掉修好的照片,原本的禮服也從3套變成6套,但工作室方面都沒有因此加收費用。雙方對此爭執不下,最後乾脆拿出LINE對話截圖互告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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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出庭時強調,自己只是針對黃男的拍攝風格發表個人感想。黃男則認為,楊女PO文內容不實傷害到他的名譽。
對此,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婚紗照對新婚夫妻來說意義重大,楊女出於謹慎才PO文詢問網友的意見,難以認為有故意的犯意,而黃男是為了澄清才PO文自辯,雙方皆沒有故意要妨害名譽的意思,最後認定2人罪嫌不足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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