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嫌念佛、抄經懺悔…證明「行刑式殺妻」可教化 檢方當庭打臉

▲法務部第二辦公室,最高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施男開庭時請求輕判,還找教誨師幫忙證明。(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46歲男子施信誠2016年3月北上到汐止寵物美容店,近距離「行刑式槍殺」妻子,還曾怒嗆法官「你不敢判我死刑!」,結果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施信誠為了求法官輕判,找來教誨師幫忙證明他可教化,替亡妻立牌位、念佛號、抄佛經,對此檢方當庭打臉質疑說:「這樣就代表有懺悔?」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施信誠有妨害性自主等前科,2014年間妻子不堪長年家暴聲請保護令,並趁施男另案被羈押時,逃到新北市訴請離婚,2016年3月施男出監後,輾轉查出妻子工作的寵物店地址,登門持槍指著妻子頭部說「跟我走!」但被拒絕,施男氣得開槍射擊其左額頭,看到妻子倒地後還要補槍,只是因為卡彈未擊發。

施男後來逃亡5天才投案坦承犯行,審理時辯稱沒有殺害妻子的意思,還曾經嗆法官「你也不敢判我死刑!」接著用手比出開槍手勢,還要受害者律師轉告小姨子不要出庭,嗆說「如果來的話,我要把她打死!」、「槍是我開的,她再活一次,我再殺一次」、「我跟你說我沒有教化可能」等語。

▲施男槍殺妻子之後逃離畫面。(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士林地院審理,施男殺害被害人手段凶狠殘忍,犯後態度亦屬不佳,但衡量殺人動機是認為妻子移情別戀,加上對妻子人工流產難以諒解,因此才會痛下殺手,加上曾當庭哭訴「判處死刑還妻子公道」代表良心尚未泯滅,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施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後,施男曾向受害者妹妹道歉,並表示一審判無期太重,希望法官從輕量刑,還找來看守所教誨師出庭,幫忙證明他可教化且懊悔殺妻,不但替亡妻立牌位,還每天念佛號、抄佛經。辯護律師也表示,施男其實很疼愛妻子,當初吃錯藥才會嗆法官。

對此,檢察官當庭質疑施男、教誨師的證詞說:「這樣就代表有懺悔?」並且請求合議庭斟酌施男預謀殺人應該加重判刑。法官也懷疑「施男到底是為了懺悔,還是為了逃死而抄佛經。」合議庭決議7月20日宣布判刑結果,施男被警方押送離開時則沉默不語。